家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,上路需要购买保险,但很多车主却只买了交强险,没有购买第三者商业保险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超额理赔部分是需要车主自己承担的。这不,前段时间,闵行区就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电瓶车相撞的交通事故,超额理赔部分全部由摩托车驾驶员独自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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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嘉宾
上海市首席人民调解员、闵行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王莹
2023年4月底的一天傍晚,闵行某小区门口,老宋(化名)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准备进入小区,正逢小张(化名)骑电动车出小区,由于摩托车速度比较快,前车轮碰撞了小张电瓶车的后车轮,导致小张倒地受伤。经警方现场认定:系老宋操作不当,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、行人先行,老宋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当事人小张无责,并现场出具了事故认定书。
经医生诊断,小张膝盖有一个长约10厘米的伤口,并导致左髌韧带部分断裂,需入院进行修复治疗。小张治疗后在家休息了一个半月,自我感觉良好,遂约老宋前来调解室调解赔偿。老宋约好自己投保的上海某保险公司理赔员也一起来到调解室,就小张的伤情赔偿进行调解。
王莹表示:小张第一次急诊的就医发票700多元是老宋垫付的,但根据小张的就医材料,包括病史记录、诊断报告、就医发票等,后续住院及出院复诊的医疗费42600多元、出院后保护膝盖的支具费2800元、在医院请专业护工11天费用1100元都是小张自己支付的。因此老宋还需要赔偿小张医疗部分共计需赔付46500元。双方也表示了认可。但接下来保险公司理赔员的说法,却让老宋大吃一惊。
原来,老宋的摩托车只保了交强险,而根据国家相关标准,交强险保险理赔的限额是医疗费18000元(本案涉及:医药费、医疗辅助器具费、营养费),死亡伤残限额180000元(本案涉及: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),财产限额2000元(本案涉及:手机修理费、电动车修理费)。
很明显,伤者小张的医疗费、营养费已远远超过交强险的医疗限额,保险公司能够赔偿的只是交强险的第一部分医疗限额18000元,第二部分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及第三部分物损费保险公司能够全部赔偿。但剩余赔偿金额全部要由老宋个人进行赔付,大概要赔付29000余元。
王莹表示:购买保险只是能够减轻自己的赔偿费用,而不是转移风险,由于老宋并没有购买第三者商业保险,只是买了交强险,所以超过交强险医疗限额的部分只能自己承担,如果老宋不赔偿,伤者小张诉讼法院,除了这些费用一定要赔偿外,还有诉讼费和伤者的律师费,所以调解是解决这类事故的最好办法。
经过王莹的解释说明,最终老宋也只能接受这一现实。最终保险公司赔偿小张人身损害共计34000元(包含手机、电动车物损),老宋自掏腰包赔偿29000元给伤者小张。
这起交通事故顺利调解成功了,王莹在节目中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,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车主在为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后,最好也买一份第三者商业险,在出入小区时更是要减速慢行,避免类似的交通事故发生。
图片由“今日闵行”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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