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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、图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海生 通讯员 钟桢
日前,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摩电”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,全天候、常态化整治,旨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、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,提升摩托车、电动车安全防护水平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随着“夜市经济”热闹升腾,电动车出行,前往目的地“打卡”消费成了不少市民的选择,随之带来的是夜间人流量、车流量,“摩电”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大幅增多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“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”“驾驶电动自行车注意靠右行驶”……8月15日晚8时,惠州交警强化夜间“摩电”交通秩序整治,严管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、酒驾醉驾、非法改装、违规进入限行区域,以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超员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,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曝光。当晚,惠州交警在市区主要路段路口设置16个执勤点,定岗、定人、定责,出动警力120余人,现场查处各类“摩电”交通违法行为1400余宗。
“交通安全非常重要,骑电动自行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,以后也会提醒身边人。”一名男子被执勤民警拦停后,当即打电话让家人送来一个安全头盔。针对一些“摩电”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,惠州交警以教育为主,处罚为辅,对相关违法人员采取“三选一”劝导处罚,即要求驾驶员购买头盔或通知亲友配送头盔至现场;要求驾驶员扫码观看视频教育片并转发朋友圈集赞10个以上;要求驾驶员参与劝导教育和体验执法10分钟。
记者了解到,惠州交警此次整治行动将结合“夏季”行动夜间勤务安排,采取定点设卡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,全面强化显性用警,持续加强对惠州主城区商圈、夜市、餐饮商铺聚集路段“摩电”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,做好城市的“守路人”,守护夏夜的“平安灯”。
惠州交警提醒: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,确保安全车速,注意让行,不随意穿插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不闯红灯、不超员、靠右行,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。同时,请自觉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,摩托车车主应及时去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牌证及年检手续,以免在接下来的整治行动中被查扣车辆,给自己生活、工作出行带来不便。
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
责编 | 冯小静
校对 | 桂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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